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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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8.1974%股权公开转让(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4553%股权、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7421%股权)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07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2年0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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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2月24日,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其持有的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2.7421%股权; 2021年12月24日,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其持有的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5.4553%股权; 2021年12月24日,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公开转让其分别持有的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5.4553%、2.7421%股权; 2022年3月20日,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有全部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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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7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8月31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0534929184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49.1986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QIFENG YU | ||
住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东侧(科技创业园) | ||
经营范围 | 复合材料结构设计、研发、装配及销售代理;飞机内饰设计、改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航空产品配件销售代理;新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碳纤维制品、机械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
职工人数 | 7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2年9月12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深圳云逸材料与工程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51.5466%; 苏州东合鼎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185% 苏州清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0245%; 深圳云逸高分子材料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5.7274%;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4553%; 唐为忠 4.0006%; 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421%% 王邵明 0.6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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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509.9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30.53 | ||
净资产(万元) | 2479.4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46.74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39 | ||
净利润(万元) | -14.39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346.64 | |
负债总额(万元) | 966.92 | ||
净资产(万元) | 2379.7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4.02 | ||
利润总额(万元) | -99.72 | ||
净利润(万元) | -99.7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262.4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2.31 | ||
净资产(万元) | 2240.1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46.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9.17 | ||
净利润(万元) | -229.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中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2]第0029号、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2]第003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304.65 | 净资产:2282.3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87.09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截止2022年5月31日,应付账款合计10.23万元;预收款项15.3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5.82万元;应交税费-3.10万元;其他应付款1002.28万元,其中股东唐为忠个人借款1000万元;以上债务由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唐为忠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870.85万元 (其中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5.4553%股权转让价款556.44万元,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2.7421%股权转让价款314.4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1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日为2022年8月3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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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关于通过产权交易所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迅司〔2021〕10号) 3、关于通过产权交易所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投司〔2021〕26号) 4、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5、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7、关于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投司〔2022〕1号) 8、关于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创迅司〔2022〕2号) 9、关于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吴拨改投〔2021〕7号) 10、关于同意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投资的批复(吴创管办〔2021〕10号) 11、关于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全部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吴国资司〔2022〕8号) 12、关于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全部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吴国资办〔2022〕13号) 13、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星会审字[2022]0052号) 14、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退出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事宜涉及的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2]第0029号) 15、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退出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事宜涉及的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2]第0030号) 1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8、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9、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章程 20、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21、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22、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3、关于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2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25、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金会报字[2022]61号) 2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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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交易鉴证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部分。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8月3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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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