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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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0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2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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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4月28日,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 2022年6月14日,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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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7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9月06日 | |
转让方名称 |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MA7FKQFM9G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9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谭洋 | ||
住所 | 常熟市琴川街道陶山路88号2幢203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01月04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认缴金额4590万元,实缴金额2295万元) 51% 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认缴金额4410万元,实缴金额2205万元)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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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2160.52 | |
负债总额(万元) | 47809.82 | ||
净资产(万元) | 4350.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98.86 | ||
净利润(万元) | -149.15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2082.04 | |
负债总额(万元) | 47584.93 | ||
净资产(万元) | 4497.1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3.86 | ||
净利润(万元) | -2.8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华评报字[2022]第7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2218.28 | 净资产:4633.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09.6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截至2022年7月25日,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金共计24225万元。截至2022年7月11日,本次常熟城投转让对华虞地产的债权总金额为5225万元,借款开始之日至完成工商变更期间所产生的的利息由华虞公司和常熟城投结算,完成工商变更后由华虞地产和受让方结算,还款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详见《债权债务确认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不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734.68万元 (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509.68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522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10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为准); 2.意向受让方或者其关联方的2020年度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以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应获得国内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予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3A级信用评级(以评信证书为准); 4.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需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2020年商品房销售额应不低于300亿元(需提供除榜单以外的证明资料); 注∶关联方是指意向受让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若提供关联方资料,需提供情况说明及身份证明资料。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7.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60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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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请示(常城投〔2022〕51号) 4、关于同意公开转让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批复(常国资〔2022〕10号) 5、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苏公L[2022]E3079号) 6、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东华评报字[2022]第78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1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案 9、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虞地产11%股权及相关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模板 16、债权债务确认书 17、借款合同(含补充协议) 18、苏州华虞地产有限公司无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说明 1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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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和债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股权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拒绝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9月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评信证书、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2020年商品房销售额不低于300亿元的证明资料、2020年度审计报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备查文件,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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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