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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1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2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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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29日,创元产投公司召开了专题会,同意所持有的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特烈公司)49%股权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1年12月07日,创元产投公司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支委会,同意创元产投公司所持有的伟特烈公司49%股权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1年12月07日,创元产投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创元产投公司所持有的伟特烈公司49%股权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1年12月22日,创元产投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同意创元产投公司所持有的伟特烈公司49%股权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2年3月31日,伟特烈公司股东会出具决议,同意创元产投公司所持有的伟特烈公司49%股权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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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7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9月0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0602421835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曹义东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青路86号5#幢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全地埋箱式变电设备及成套配电设备。销售:成套预装变电设备,高、低压开关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4 |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01月1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9% 府建华 29% 王伟烈 12% 于松涛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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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52.89 | |
负债总额(万元) | 272.4 | ||
净资产(万元) | 380.4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5 | ||
净利润(万元) | -22.5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利润表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万元) | 403.45 | |
负债总额(万元) | 315.68 | ||
净资产(万元) | 87.7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0.1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0.26 | ||
净利润(万元) | -150.2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东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东正评报字【2022】第 002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475.96 | 净资产:160.2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78.5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1、受让方自愿代为伟特烈公司付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欠房租、物业费及电力设施等租赁费共计2,453,039.36元;2、受让方需承接伟特烈公司全部的债权、债务和拖欠职工工资。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府建华不放弃;于松涛不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5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8.542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要求:①受让方自愿代为伟特烈公司付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欠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的房租、物业费用及电力设施等租赁费共计2,453,039.36元;②如继续租赁原厂房和设备,伟特烈公司与远东砂轮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签订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受让方作为担保方自愿承担签署前述租赁合同并就合同项下伟特烈公司所有支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同时代为支付租赁预付款(押金)623,430.32元。如不续租,受让方则代为支付伟特烈公司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腾空并交还租赁厂房及设备之日止产生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买受方后保证金中的20万元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50万元自动转为买受方代为支付房租、物业费及电力设施等租赁费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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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产投公司转让伟特烈公司股权的专题会纪要 3、中共苏州创元产投数码联合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决议 4、苏州创元产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5、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董事会决议 6、关于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持有的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的请示(创元产投〔2022〕3号) 7、关于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持有的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苏创投产〔2022〕108号) 8、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苏东恒会专审字[2022]第007号) 9、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了解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正评报字【2022】第002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49%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12、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14、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5、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6、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7、关于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9、不可撤销承诺函 20、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21、起重机租赁合同 22、江苏伟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12月利润表 23、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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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受让方需承接伟特烈公司全部的债权、债务和拖欠职工工资。 2、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买受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如继续租赁原厂房和设备,须与伟特烈公司及远东砂轮另行签署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起重机租赁合同和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函,并在签订上述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同时付清伟特烈公司所欠房租、物业费及电力设施等租赁费合计2,453,039.36元、相关租赁预付款(押金)623,430.32元;如不续租,受让方按前述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及所欠房租、物业费及电力设施等租赁费的同时,受让方代为支付伟特烈公司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腾空并交还租赁厂房及设备之日止产生的租金和相关费用并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函。 5、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全部由买受方承担。伟特烈公司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等协议的。 7、如两个及以上股东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出价较高的股东获得优先购买权。 8、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9月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9、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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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女士,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5,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