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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857%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5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2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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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9月29日,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4.0857%股份; 2022年7月19日,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857%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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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10月1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1月22日 | |
转让方名称 | 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88881519E | ||
注册资本 | 5580.5 | ||
法定代表人 | 朱晓辉 | ||
住所 | 常熟市常福街道正文路6号 | ||
经营范围 | 新型建材、新型建筑节能产品及新材料的研发、销售;建设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道路养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下水道工程、住宅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内外墙保温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开发、销售;以下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建筑节能产品及新材料生产。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烯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软件开发 | ||
职工人数 | 87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6年06月23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朱晓辉 43.538885% 朱礼明 42.262118% 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85655% 钱丽明 2.965684% 崔军 1.791954% 常熟市常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119971% 黄旦波 0.895977% 常熟协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627184% 戴云娣 0.537586% 鲍招娣 0.447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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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1147.31 | |
负债总额(万元) | 29494.35 | ||
净资产(万元) | 21652.9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3363.5 | ||
利润总额(万元) | 708.8 | ||
净利润(万元) | 532.87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0205 | |
负债总额(万元) | 26685.01 | ||
净资产(万元) | 13519.9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136.62 | ||
利润总额(万元) | -237.93 | ||
净利润(万元) | -258.7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8078.43 | |
负债总额(万元) | 36233.67 | ||
净资产(万元) | 21844.7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418.68 | ||
利润总额(万元) | 83.22 | ||
净利润(万元) | 62.4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华评报字【2022】第9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44650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824.2650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360.1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应在江苏省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材料经营背景并曾获评过人才企业;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236.0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份转让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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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的请示》(常发投【2022】21号) 4、《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857%股权的批复》(常国资【2022】13号) 5、《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常莘会(2022)专字第011号) 6、《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东华评报字【2022】第99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857%国有股股份转让方案 9、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益友天元(常熟)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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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资额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及行为批准单位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产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支付,电子竞价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支付。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11月2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香山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0号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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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