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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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4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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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7月19日,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及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公开转让所持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 2022年9月1日,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苏州元联伍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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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 ||
注册号码 | 91320594MA1M9G4B7F | ||
注册资本 | 10676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静 | ||
住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10号1幢601室 | ||
经营范围 | 教育产业投资、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和咨询服务、教育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0月14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元联伍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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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5005.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242.76 | ||
净资产(万元) | 10762.8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458.8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4.72 | ||
净利润(万元) | 118.7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4187.84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629.3 | ||
净资产(万元) | 11558.5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13.46 | ||
利润总额(万元) | 795.7 | ||
净利润(万元) | 795.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5005.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242.76 | ||
净资产(万元) | 10762.8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458.8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84.72 | ||
净利润(万元) | 118.7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2〕2211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8669.62 | 净资产:24426.8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549.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标的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贷款银行”)已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银行向标的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亿元。预计截至挂牌终止日,标的公司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35亿元(以实际为准),借款利息按月结算,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利率按合同执行。 借款合同第3.7.1条第(5)款约定:“借款人实施下面行 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巨大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重大不利情形。”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苏州元联伍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其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后,不改变标的公司的过往经营决策事项、在履行股东权利时应遵循标的公司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决定或指令。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9138.711536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系在苏州市内合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有效存续1年以上,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500万元整(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提供关于本次交易出资能力的证明文件; 4.意向受让方最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5.根据特别事项说明“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所述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还须提供如下任一资料:1)贷款银行同意其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书面意见,或者2)金额不低于4725万元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本次股权转让后如贷款银行要求标的公司提前还贷的,该保函资金将作为意向受让方向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用于提前还贷;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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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新集团退出海归学校相关主体公司的批复 3、《关于中新集团拟转让锐新35%股权的报告》(含批复) 4、《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义林奥审字〔2022〕第C1-482号) 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22117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8、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5、补充承诺函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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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履行合同,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发生电子竞价,则电子竞价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2年11月1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 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实收资本相关凭证、标的公司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或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关于本次交易出资能力的证明文件及补充承诺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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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