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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13套住宅公开转让公告[2016]044号

来源:  2016-09-30 14:42:32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13套住宅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2016044

转让行为批准   

2016516日取得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6920

挂牌终止日期:2016114

转让方名称

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转让标的物中的13套住宅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东路81号(石湖东湖与枫津路交叉口)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为总层为29层的高层住宅,房屋均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均为20631019日,房屋竣工年份为2006年,房权证登记日期为2010112日。

吴中经济开发区蓝调休闲广场距地铁2号线“石湖东路站”300米,比邻苏州雅杰大酒店(原姑苏锦江大酒店)。小区周边学校有苏州市碧波小学和碧波中学。商业配套齐全,周边有吴中商城、农贸市场等。转让标的中的13套住宅房屋内给水、排水、通讯、电器等设备配置齐全,不通燃气,性能可,中档装修,通风、采光、日照情况良好。

目前转让标的中的13套住宅房屋均为空置状态,无租约。

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结构

楼层

评估价

(万元)

1

蓝调休闲广场1118

45.47

钢混

11

40.2

 

2

蓝调休闲广场1503

34.05

钢混

15

31.77

3

蓝调休闲广场

1505

42.30

钢混

15

41.54

4

蓝调休闲广场

1506

45.51

钢混

15

44.69

5

蓝调休闲广场1507

45.51

钢混

15

44.69

6

蓝调休闲广场1510

63.77

钢混

15

59.94

7

蓝调休闲广场1513

62.54

钢混

15

58.79

8

蓝调休闲广场1517

45.47

钢混

15

40.6

9

蓝调休闲广场2501

107.14

钢混

25-26

104.14

10

蓝调休闲广场2502

106.59

钢混

25-26

115.12

11

蓝调休闲广场2503

106.58

钢混

25-26

115.11

12

蓝调休闲广场2505

107.18

钢混

25-26

104.18

13

蓝调休闲广场2508

106.61

钢混

25-26

103.62

资产评估

情况(房屋)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551089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65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43,880.40

特别事项

说明

1、自公告之日起,每逢周三下午可接受预约看房;1029日、1030日、113日、114日四天为集中看房日,意向受让方可预约看房。看房联系人:张先生(13306215007);看房时间(9001600)。本次转让所有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2、转让标的中的13套住宅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竞买,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在房产登记时,可以有共有人,但受让方产权比例不得低于30%

4、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房屋及土地变更过户手续,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参    考价格

序号

房屋座落

转让参考价格(万元)

1

蓝调休闲广场1118

42.21

2

蓝调休闲广场1503

33.36

3

蓝调休闲广场1505

43.62

4

蓝调休闲广场1506

46.93

5

蓝调休闲广场1507

46.93

6

蓝调休闲广场1510

62.94

7

蓝调休闲广场1513

61.73

8

蓝调休闲广场1517

42.63

9

蓝调休闲广场2501

109.35

10

蓝调休闲广场2502

120.87

11

蓝调休闲广场2503

120.86

12

蓝调休闲广场2505

109.39

13

蓝调休闲广场2508

108.81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产权交易所提交10万元/套的保证金,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支付(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处置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14套公寓楼商品房)的请示(沪港海湾办发[2016]012号)(含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3、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551089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含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模板;

7、苏州蓝调都会(公寓楼)业主维修基金余额明细表;

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转让标的均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

2、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受让款项后,方能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监管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保证金并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成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于当日将比例不低于房屋合同总价50%的首付款支付到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自网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若受让方未将银行(公积金中心)同意贷款的审核意见书递交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10万元/套的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可在付清房屋首付及银行同意放款的审核意见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转让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受让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2日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转让方,维修基金账户余额详见备查文件。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6114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实地查看以及相应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武小姐

联系电话

0512-6786891667868905

传真

0512-6786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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