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拍租标的为坐落于苏州市虎阜路901-999号的虎丘婚纱城C区1个商铺,租赁期为5年。征集一个承租方,年租金最低参考价详见《拍品目录》。
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前往“虎丘婚纱城”对应商铺看样,进入婚纱城时遵守现场秩序管控和疏导要求)入内。
标的资产看样和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0512-65893166。
一、公告期限: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4日
二、拍品目录:
序号 |
资产坐落位置 |
资产名称 |
出租面积(m2) |
年租金参考(元) |
免租期 |
设定业态 |
1 |
虎阜路917号101室 |
虎丘婚纱城C8幢102号 |
1061.93 |
662644.32 |
4个月 |
主业 |
苏州市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发布标准格式表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位于虎丘婚纱城C区1个商铺 |
|||||
委托方 |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决策小组 |
||||||
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 |
2023年3月31日 |
公示终止日 |
2023年4月14日 |
||||
公示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65893166 |
||||||
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
1、公示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3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3年4月14日16:00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办理地点:苏州市贵都花园34幢 102室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0512-67234685监督电话:0512-65893166。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每个意向承租方仅可报名一处商铺。 5、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
||||||
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虎阜路999号虎丘婚纱城C区 |
|||||
资产类型 |
A |
所在楼层 |
1-2 |
||||
出租面积约(m2) |
详见《拍品目录》 |
租期(年) |
5 |
||||
资产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否 |
||||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附属设施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地铁6号线虎丘西路站(在建)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拍租的1个商铺主要以婚纱礼服秀禾等主营业务为主。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
详见《拍品目录》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根据拍卖告知书要求支付 |
租金调整方式 |
前三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固定不变;第四、第五年租金在成交年租金基础上增长10%。 |
||||
履约保证金 |
等同于3个月租金 |
||||||
使用用途及要求 |
详见《拍品目录》 |
||||||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现状交付;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水、电按实结算; 4、物业费6.6元/㎡/月,第4第5年物业费为7元/月/㎡; 5、合同期内装修免租期详见拍品目录;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须前置审核的资质材料详询虎丘婚纱城或拍卖机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5、竞买人需提供符合出租方指定要求的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两名以上企业员工近三年连续社保证明,项目策划等材料,经拍卖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
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万元/标的 |
|||||
交纳期限 |
2023年4月18日16:00前支付至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首期租金 |
||||||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由拍卖机构组织公开拍租。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按约定支付完成成交价款后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成交价款结算由拍卖机构负责结算。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产权单位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产权单位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产权单位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付款或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产权单位(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产权单位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产权单位、拍卖机构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公示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产权单位及拍卖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