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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5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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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6月26日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转让所持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2017年6月26日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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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7年08月1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7年09月27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6081960488 | ||
注册资本 | 400万美元 | ||
法定代表人 | ANCHETA PABLITO JR.DE LOS REYES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长江路 | ||
经营范围 | 公寓、别墅及配套设施的建造。公寓、别墅及配套设施销售、自建房的出租和售后服务。 | ||
职工人数 | 1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2年11月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0% 中兴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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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156.1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04 | ||
净资产(万元) | 2144.1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43 | ||
净利润(万元) | -13.43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142.5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11 | ||
净资产(万元) | 2130.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3.2 | ||
净利润(万元) | -3.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150.64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57 | ||
净资产(万元) | 2139.0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5.06 | ||
净利润(万元) | -5.0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恒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恒安信评报字(2017)303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143.84 | 净资产:2131.8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26.3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中兴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734.938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173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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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 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二〇一七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关于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请示》(苏新经〔2017〕125号)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委办〔2017〕42号) 5、《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17)3033号) 6、《关于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苏恒安信评报字(2017)3034号) 7、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 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5、 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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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2、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股权转让款项的30%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支付余款,余款由受让方提供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17年9月27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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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武小姐、陈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7868905、67868916 | ||
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