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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福州的生产设备第二次公开转让公告[2020]038号

发布时间:2020-08-14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福州的生产设备第二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00318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0年04月17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0年7月27日,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将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存放于福州的相关设备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8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9月25日
转让方名称
标的物概况 标的资产为华映视讯(吴江)公司存放于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的63项设备,计141台。主要为偏贴机、面板自动切割机、高温通电电炉、FOG/FOP假本压着设备、面板切裂机、ST强化设备、机械手臂、滚轮输送机等显示器生产设备,目前这些设备均停运并已拆卸后包装好。
详见备查文件《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及《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方正评报字(2019)第8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1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449.2336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王骁奇,联系电话:0512-63960626,查看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搬离标的物。
3、该标的物存放于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设备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搬运费、能源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最终受让方应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成交鉴定报告》当日与出让方签订《机器设备搬运协议》向出让方缴纳搬运保证金,并于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物的搬离工作。若最终受让方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离工作,或在搬离过程中对出让方资产造成损坏等触发《机器设备搬运协议》的违约条款,出让方有权扣除最终受让方缴纳的搬运保证金。(详见备查文件《机器设备搬运协议》)
5、标的物以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明的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者需要亲自实地现场查看,任何报名参与电子竞价的受让方均视为对本标的予以认可,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灭失、质量问题等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地未知事项及瑕痕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痕),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04.310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15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设备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流拍生产设备(资产包A)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的请示》(吴开总[2020]21号)
3、《区国资办关于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流拍生产设备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吴国资办[2020]148号)
4、《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拟快速处置设备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方正评报字(2019)第87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机器设备搬运协议》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帐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0年9月2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项目经理张吴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3、69820610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