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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397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总工会 批准时间:2021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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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2月27日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的股权; 2021年3月12日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同意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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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4月3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6月1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8731164930D | ||
注册资本 | 350 | ||
法定代表人 | 薛强 | ||
住所 | 苏州市阊胥路248号 | ||
经营范围 |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的零售。非诊疗性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洗涤化妆品、消毒产品、健身器材、票务服务、验光配镜、电子商务服务、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49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其他 | 无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1、薛强33%; 2、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27%; 3、杨晓明14%; 4、赵建伟10%; 5、王满芬5%; 6、邓忠4%; 7、励幼青2%; 8、葛起超3%; 9、蓝中青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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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未经审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974.84 | |
负债总额(万元) | 2852.74 | ||
净资产(万元) | -877.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486.8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2.13 | ||
净利润(万元) | -152.13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2月28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965.31 | |
负债总额(万元) | 2858.04 | ||
净资产(万元) | -892.7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23.3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83 | ||
净利润(万元) | -14.8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058.4 | |
负债总额(万元) | 3217.83 | ||
净资产(万元) | -1159.4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37.61 | ||
利润总额(万元) | -67.86 | ||
净利润(万元) | -67.8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德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德衡评报字(2020)第08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4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4186.37 | 净资产:968.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61.51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薛强、杨晓明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61.5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次转让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支付能力和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全额支付交易对价之能力和经济实力,确保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股权的合法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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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第1号) 4、《关于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所持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股权拟挂牌转让的请示》(含苏州市总工会批复) 5、《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舜会审字[2020]291号) 6、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份额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苏德衡评报字(2020)第085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9、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新天伦(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转让所持苏州市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7%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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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交易鉴证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部分。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6月16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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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