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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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12.5%股权(转让方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600万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41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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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4月8日,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股东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2021年4月12日,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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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7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8月26日 | |
转让方名称 | 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07MA1M958K6U | ||
注册资本 | 8000 | ||
法定代表人 | 于兴良 | ||
住所 | 苏州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12层 | ||
经营范围 | 液化石油气、燃气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燃气具销售;气瓶及零配件销售、检测;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燃气相关技术咨询。 | ||
职工人数 | 134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9月2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恒利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苏州市苏创化工石油有限公司持股12.5% 苏州恒远液化气有限公司持股12.5% 苏州市双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持股12.5% 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 苏州三联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持股12.5% 苏州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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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543.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679.48 | ||
净资产(万元) | 2864.1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333.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61 | ||
净利润(万元) | -14.6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12 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021.8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143.15 | ||
净资产(万元) | 2878.7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656.7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70.89 | ||
净利润(万元) | 170.8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中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1)第003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491.15 | 净资产:3343.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17.9312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60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提交受让保证金 180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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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文商旅集团持有的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12.5%股权的情况汇报 3、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4、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立会审字【2021】1010号) 5、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涉及的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苏中安K资评报字【2021】第0036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关于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转让方案 8、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江苏四善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12.5%股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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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以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电子竞价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1年8月26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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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负责人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