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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526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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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23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转让事项。 2021年11月22日,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浙文影业集团股权有限公司在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转让; 2021年12月27日,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事宜出具声明函,表示知悉并同意标的产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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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 |
转让方名称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82755086164W | ||
注册资本 | 198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黄杨 | ||
住所 | 张家港市塘桥镇南塘村 | ||
经营范围 | 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6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12月01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618.26 | |
负债总额(万元) | 6354.83 | ||
净资产(万元) | 1263.4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283.31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81.02 | ||
净利润(万元) | 1956.1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328.76 | |
负债总额(万元) | 4806.92 | ||
净资产(万元) | 3521.8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950.92 | ||
利润总额(万元) | 2414.83 | ||
净利润(万元) | 2186.4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1年10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082.23 | |
负债总额(万元) | 6617.92 | ||
净资产(万元) | 1464.3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536.28 | ||
利润总额(万元) | 2091.65 | ||
净利润(万元) | 1800.8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万隆咨评报字(2021)第6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18350.23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1010.1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股权转让事项不影响公司员工的稳定,公司全体正式职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仍保持不变(职工与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不变、职级保持不变、工龄延续、执行原有的薪酬方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不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不涉及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1、2021年12月22日,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污水处理公司股东变更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企业曾与张家港市塘桥镇政府签有协议约定,今后如遇政府规划拆迁,已建成的厂区三期工程无需政府补偿。另外根据接管工程相关文件(详见备查文件),地方政府拥有40%管网产权,接管企业拥有30%管网产权,标的企业拥有30%管网产权;关于排水主管网(走马塘),地方政府拥有80%的产权,标的企业拥有10%的产权,其他污水公司拥有10%的产权。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1010.1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至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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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污水处理公司60%股权的报告》 4、《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关于同意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污水处理公司60%股权的批复》 5、《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S[2021]A462号) 6、《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所涉及的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苏万隆咨评报字(2021)第69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9、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员工安置方案(含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0、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章程 12、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3、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商查询表 14、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关于污水处理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 18、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污水处理公司6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函》 1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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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日2022年2月23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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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