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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经转让方申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到疫情影响,为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本公告挂牌截止日期延期至2022年5月11日,其他公告事项不变。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荷花村(原天玺纺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装饰装修、附着物及定着物、配套设施)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52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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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11月2日,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开转让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荷花村原天玺纺织(针织园二期)房地资产。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05月11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该项目宗地内五通一平,土地四至为:东至Y408道路、西至河流、南至道路、北至工厂,土地形状规则,地上建有办公楼、车间、仓库、配电室、泵房、辅房等房屋建筑物,土地利用状况较好。 标的物包括土地、有证房屋建筑、无证房屋建筑、厂区配电设施等。其中办公楼、车间1、车间2、车间3、车间4为有证建筑,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计5幢,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651号、第9108880号、第9108620号,宗地面积合计145350.9平米,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178993.43平米,另有无证房屋建筑物11547.1平米。 标的无抵押无担保,2#、3#、4#、5#车间部分对外出租,租赁期为2018年9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租户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搬离,不影响该标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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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吴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吴地评报字[2021]000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9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38082.1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在公告期内转让方陪同现场查看,联系人:沈先生(13776160228),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受让方须了解地块产业政策,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备案文件,成交后须与盛泽镇人民政府(或吴江高新区招商局)签订《投资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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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38082.1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142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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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荷花村(原天玺纺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装饰装修、附着物及定着物、配套设施)公开转让 2、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公开转让二宗资产的函》(盛政发[2021]102号) 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盛泽镇公开转让二宗资产的复函》 5、《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荷花村(原天玺纺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装饰装修、附着物及定着物、配套设施)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吴地评报字[2021]第0006号) 6、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7、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8、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9、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模板 10、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存量工业房地产产业准入说明 11、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投资协议书》模板 12、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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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公开拍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12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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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