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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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山开发区天籁花园1号楼1604室、1号楼1803室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4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2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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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7月7日,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开转让天籁花园1号楼1604室、1号楼1803室。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09月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
转让方名称 | 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房产位于昆山开发区天籁花园1号楼1604室、1号楼1803室,为住宅用地。其中1号楼1604室产权面积为100.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8.80平方米,1号楼1803室产权面积为62.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4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71年3月12日止。该标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无租赁,目前该标的房产为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空置状态。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信估咨字[2022]苏州第000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3月07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94.7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本次转让住宅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5:00)协助踏勘现场。(联系人:董先生,57710308,请提前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所涉及的鉴证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4.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竞买资格参与转让,所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6.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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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94.75万元 (1号楼1604室参考价人民币180.75万元; 1号楼1803室参考价人民币1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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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每套20万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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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关于销售天籁花园部分房源的请示》(含批复) 3、《昆山开发区天籁花园1号楼1604室、1号楼1803室房地产估价报告》(苏信估咨字[2022]苏州第0007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6、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复印件 7、拟与受让方网签的《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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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贷款。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于当日将房屋合同总价的全款支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账户(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2022年11月1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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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7、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